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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個資蒐集告知事項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發展基金會(以下稱本基金會)為執行業務或履行相關契約,並保障您的權益,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規定,告知下列事項:

一、單位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二、蒐集之目的

辦理「香港證券及期貨從業員資格考試」相關試務工作

三、個人資料之類別

包含您的姓名、身分證字號或護照號碼、聯絡方式、公司名稱及職稱等資料。

四、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 利用之期間: 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依相關法令或契約約定資料之保存所訂保存年限(如:商業會計法等)或本基金會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
  2. 地區: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中華民國境內)
  3. 對象:您的個人資料係由本基金會依特定目的範圍內進行利用;如有法令規定或契約委託,將提供資料給第三方利用。
  4. 方式:本基金會將透過數位檔案及實體紙本型態蒐集與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五、當事人得行使權利及方式

您可以透過書面申請方式,行使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當事人得行使權利:

  1. 查詢或請求閱覽
  2. 請求製給複製本
  3. 請求補充或更正
  4.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5. 請求刪除

本基金會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3條規定,得於15或30日內為當事人申請准駁之決定,並以書面將原因通知當事人。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4條規定,本基金會得酌收行政作業費用。

六、當事人得自由選擇提供個人資料時,不提供將對其權益之影響

基於以上特定目的,您需提供相關之個人資料予本基金會,若您未能或無法提供,本基金會將無法提供您相關業務之服務,請您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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