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告知事項暨同意書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因辦理「113年新進人員招募」相關之試務行政工作(包含筆試及面試),業委請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以下簡稱證基會)協助辦理,本中心因辦理前項工作,需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為保障您的正當權益,請務必詳閱以下各項內容:

一、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聲明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蒐集、處理及利用 台端個人資料,謹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告知下列事項(以下蒐集之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依據法務部公告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

  1. 個人資料來源:您的個人資料係透過基金會提供予本公司。

  2. 蒐集之目的:(002)人事行政管理。辦理「113年新進人員招募」。

  3. 個人資料之類別:
    (C001)辨識個人者:姓名、住址、電話號碼、電子郵件等。
    (C003)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身分證統一編號、證照號碼等。
    (C011)個人描述等資料。
    (C039)執照或其他許可等資料。
    (C051)學校紀錄等資料。
    (C052)資格或技術等資料。
    (C064)工作經驗。
    (C132)未分類之資料:自傳等。

  4.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期間:3年。
    (2)地區:中華民國境內。
    (3)對象:由本公司自行利用,或依法令規定提供予本公司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其他第三
        方。
    (4)方式:本公司將透過數位檔案或實體紙本形式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5. 當事人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
    您可攜帶證件親臨本公司,行使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當事人權利規定,包含:(1)查詢或閱覽(2)製給複製本(3)補充或更正(4)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5)刪除。惟因執行業務所必需、特定目的消失前或未逾保存年限者,得不予刪除。若您需聯繫本公司,請email至:person@twse.com.tw

  6. 當事人拒絕提供對其權益之影響:
    基於以上特定目的,您須提供以上個人資料予本公司。若您未能或無法提供以上個人資料予本公司,將無法通過本公司新進人員招募之審查、參加筆試及面試。


不同意